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内政字[2005]210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8月20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5]18号)精神,合理有序开发我区煤炭资源,提高煤炭回采率,进一步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规范煤炭矿业权价款评估办法,逐步形成矿业权价款的市场形成机制,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煤炭资源整合与有偿使用的目标 (一)到2007年底,通过依法淘汰关闭和整合重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