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2005—2009年依法行政规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盘政发〔2005〕22号
【发布日期】 2005-08-20
【实施日期】 2005-08-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2005—2009年依法行政规划的通知
盘政发〔2005〕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盘锦市人民政府2005—2009年依法行政规划》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盘锦市人民政府2005—2009年依法行政规划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全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实现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盘锦,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的统一,实现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机结合。
  3争取五年内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抵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初步形成,政府信息更加公开;制定地方规范性文件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形成,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明显改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逐步健全,行政监督效果显著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县乡两级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明显改进。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制定规划、强化管理、加强监管和主要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及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研究,探索和完善政府经济社会调节方式。进一步依法完善各类市场监管制度,严格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2006年前,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尽快把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和城镇个体、私营企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2007年前,完善农村养老制度,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机制。
  2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推进政府管理机制创新。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切实转变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方式。全面推进以人员聘用制为主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按照政企、政事、政资分开的要求,合理界定各部门职能。三年内完成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3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2005年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切实保障行政执法经费,将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补偿等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财政统一支付。严格执行《辽宁省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细则》,禁止设立和保留“小金库”,禁止下达收费和罚款指标,禁止任何形式的财政返还。制定《盘锦市财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