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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加速推进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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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5〕162号
【发布日期】 2005-08-21
【实施日期】 2005-08-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政府关于加速推进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的通知
宁政发〔2005〕1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全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的带动作用,以提高我市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度和竞争力,现对全市现代服务业首批重点项目予以公布。首批项目涉及物流业、软件业、工业设计、集聚区等方面,总投资约400亿元。为加强项目推进和领导,每个项目由一位市领导牵头负责,相关区县、部门及其主要领导为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为抓好项目推进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负责掌握全市服务业重点项目基本情况,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协调发展中有关事项,及时通报服务业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办公室由副市长蒋裕德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振和与市发改委副主任朱晓煜任副主任,市发改委、商贸局、科技局、规划局、国土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工作机构设在市发改委。
  各项目责任单位接到通知10日内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工作目标、界定项目范围、排出季度工作安排和今明2年的详细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推进措施,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推进工作。对列入全市重点的服务业项目,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省、市服务业相关政策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优先给予扶持。各项目责任单位每月要向市项目推进办公室上报项目建设进度。联系电话:57712967、83639511。
  以上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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