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能源生产供应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川办函[2005]177号
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综合协调、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全省能源生产供应综合协调工作,保证全省能源生产供应,经省政府同意,建立省能源生产供应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职能
通报全省能源生产供应情况;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能源生产供应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影响全省能源生产供应工作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研究提出增加全省能源生产供应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
二、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全省能源生产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分管副秘书长和省经委主任为召集人,省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主产煤市(州)、重点工业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市经委分管主任;省电力公司、成都铁路局、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负责人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