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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本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帮困助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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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办发[2005]28号
【发布日期】 2005-08-22
【实施日期】 2005-08-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本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帮困助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5]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本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帮困助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关于本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

 

  帮困助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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