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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处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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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国税计[2005]29号
【发布日期】
2005-08-22
【实施日期】
2005-08-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处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完税凭证的管理,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现对《关于纳税人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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