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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处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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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国税计[2005]29号  
【发布日期】 2005-08-22
【实施日期】 2005-08-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处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完税凭证的管理,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现对《关于纳税人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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