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南通市参加第二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05〕85号
【发布日期】 2005-08-22
【实施日期】 2005-08-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南通市参加第二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发改委《南通市参加第二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南通市参加第二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
<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