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中西部经济强市、生态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和教育等多种手段,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推动体制、机制、技术和管理创新,建设节约型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市建设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能源节约 1、落实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提出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尽快完成《太原市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继续加快推进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工程的实施,适时启动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今明两年,全市万元产值能耗下降15%。 2、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依托中意合作"工业能效项目",积极开展工业企业能源效率审计,突出抓好钢铁、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重点抓好20家耗能大户,提出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加强跟踪和指导。大力推广节能降耗先进技术和设备,积极支持生态化改造项目,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 3、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和落后农业机械,推广使用清洁燃料汽车、节能农业机械。推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的实施,禁止超标准排污车辆上路。制定出台鼓励使用小排量、节能型汽车的政策。研究提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系统的具体措施,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 4、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建筑严格实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工作。深化供热体制改革,抓好集中供热、煤改气工程,今年集中供热扩网700万平方米,无燃煤区扩大到14平方公里。组织开展建筑节能关键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工程应用技术研发、推广,启动一批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5、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中推广高效节电照明产品,对公用照明设施进行节能改造,尽量采用自然光照,实行"绿色照明"。公共建筑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28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不高于20摄氏度。合理控制公共场所照明强度,实行双火、双侧路灯减半照明。严格景观灯管理,科学调整开放时间。 6、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地区推广风能和太阳能利用,大力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今明两年重点建设4个大中型沼气工程,发展户用沼气池2500个。 7、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以节电和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完善配套政策,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用户使用节能、储能型用电设备,加强电网调度,有效削峰填谷,提高全市电网的电能利用率。 8、加快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二)深入开展节约用水 1、推进城市节水工作。健全节约用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节水产业。积极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推动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逐步推行抄表到户和一表一户。城市绿化养护鼓励使用雨水和再生水,实现喷灌、滴灌和微灌。整顿规范洗车行业,大力推广无水洗车、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严禁使用高压清洁水冲洗车辆。推进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北郊污水厂扩建工程年底前投用,启动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2007年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2、推进农业节水工作。推广使用农业节水灌溉新技术,加快12个大中型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