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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嘉国际机场出租汽车营运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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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长府通告〔2005〕13号
【发布日期】 2005-08-22
【实施日期】 2005-08-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嘉国际机场出租汽车营运管理的通告
长府通告〔2005〕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出租汽车的营运管理,维护出租汽车的经营秩序,保护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的良好环境,依据《长春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现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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