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催报对做好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05]122号
【发布日期】
2005-08-22
【实施日期】
2005-08-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催报对做好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
吉政办函[2005]122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室: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求对做好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函》及其附件《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吉政办函(2005)108号),已于2005年7月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