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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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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价认发[2005]141号
【发布日期】 2005-08-23
【实施日期】 2005-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的通知
陕价认发[2005]141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
  《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将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我省价格工作方面重要的地方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推进我省法制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构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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