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目前,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正在我市稳步展开。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真正把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安置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委市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遂委发(2002)24号)、市府办《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启动和实施再就业救助工程的意见的通知》(遂府办发(2003)51号)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