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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推荐评选省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筹备委员会关于宜春市2005年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5〕68号
【发布日期】 2005-08-23
【实施日期】 2005-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推荐评选省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筹备委员会关于宜春市2005年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办法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推荐评选省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筹备委员会《宜春市2005年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宜春市2005年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办法市推荐评选

省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筹备委员会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全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赣府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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