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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州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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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05]37号
【发布日期】 2005-08-23
【实施日期】 2005-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州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库的通知
(穗府办[2005]37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市政府同意建立广州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库。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以广州地区高校、科研院所为主,选择一批学有专长、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研究水平和一定知名度,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比较熟悉的专家学者,通过聘任的形式,组成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库。
  (一)聘任条件和程序。
  1.聘任条件。具有高级职称,在本专业范围有坚实的专业基础和较深的学术造诣,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热心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聘任程序。专家候选人一般由市政府工作部门和有关高校、研究机构推荐,也可由市政府领导直接推荐。符合条件、适宜入选的,推荐单位征得本人同意,由被推荐人填写推荐表格,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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