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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都昌县松材线虫病预防与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都府办发[2005]30号
【发布日期】 2005-08-23
【实施日期】 2005-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都昌县松材线虫病预防与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都府办发[2005]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  为有效保护我县松林资源,现将《都昌县松材线虫病预防与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八月二十三日


都昌县松材线虫病预防与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  松材线虫是重要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是世界上最具危险性的一种毁灭性森林病害,寄主植物感染松材线虫病后40天即可死亡,松林从发病到毁灭只需要3—5年时间。松材线虫病传播途径广,蔓延速度快,致死力强,防治难度大,我县松林分布区均具备松材线虫病发生流行条件,如不及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任其扩散危害,不仅会使全县近50万亩松林资源丧失殆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而且直接危及世界文件遗产—庐山的景观安全。为切实做好我县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监测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针,以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健全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建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落实各项责任制度;通过拓宽资金渠道,加大投入,从而实现控制疫情发生,确保森林安全,实现我县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总体原则
  1、紧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原则。
  2、坚持预防与除治并重的原则。
  3、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
  4、坚持依法治理,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专群结合,联防联治的原则。
  5、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我县预防监测水平的原则。
  6、坚持多渠道筹集防治资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
  7、坚持“既不引祸入境,又不染灾于人”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1、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预防与除治工作实现可持续控,促使预防、除治能力全面提高。
  2、建立县、乡村,三级林业有害生物防范体系。全县配备森林植物专、兼职检疫员50人,健全各级监测网点68个;建立健全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3个(蔡岭、中馆、县港口码头)。实现松林监测率达到100%,外地调入的松松木及其制品复检率达到100%,重点预防区松属苗木、松木及其制品检疫率达到100%,枯死除害处理率达到100%。
  3、健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确保县森防检疫站有专职人员5人,请求县政府增编3人,列入财政拨款,各乡、镇、场和林业工作站必须配备一名兼职检疫员,并拥有正常开展的检疫、检验、监测防范的仪器和基础设施,确保林业有害生物的普查、监测、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4、通过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专群结合,科学防控力争全县不出现疫情。
  二、预防监测工作内容
  1、监测点设置: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护区、森林公园、通往疫区交通要道和木材集散地(加工厂)、重要厂矿企业、重点林区等重点预防区的7个乡镇的每个村、分场共设置常年监测点48个,实行定点、定期巡查;其它按每个乡镇场设置经常性临测点一个,共20个。全县共设置监测点68个。
  2、森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县森防检疫机构,配足配齐森防专职人员,县站配备森防专职人员5人,基层林业工作站、检查站、苗圃、国营林场、乡镇政府各配备兼职森防人员1人,共38人。
  3、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检疫检验实验室1个,配备较为先进的成套检疫检验和监测防范的仪器设备;新建农药、器械仓库1、除害场所一处。
  4、检疫把关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有木材检查站的把关作用,并在松材线虫病发生区通往我县的蔡岭、大港、苏山、春桥、红光林场5个乡镇场设立5个临时检查站。
  5、科技支撑体系建设:通过外出学习培训和定期培训,重点培养专门从事检疫检验的专业人才10个;并与科研院校联合开展有关松材线虫病的监测、检疫检验、防治以及风险性评估等方面的课题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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