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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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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黑市政办字〔2005〕30号
【发布日期】 2005-08-23
【实施日期】 2005-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黑市政办字〔2005〕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 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通知的通知》(黑政办发(2005)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精神卫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国残联《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确立的工作目标要求,我市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2005年达到30%,2010年达到50%;儿童和青少年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2010年降到12%;精神分裂症治疗率2005年达到50%,2010年达到60%;精神疾病治疗与康复工作覆盖人口2005年达到500人,2010年达到1000人。
  二、正确认识形势,增强做好精神卫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精神疾病是在各种生物学、心理学以及社会环境因素影响下人的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识、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的疾病,是一种常见病、多发病,不仅严重影响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的生活质量,同时也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据世界卫生组织估算,全球约有4.5亿人患有神经精神疾病,精神疾病占全球疾病负担的近11%。目前我国精神疾病患者约有1600万人,还有约600万癫痫患者。神经精神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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