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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环保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的安排意见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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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陇政办发〔2005〕121号
【发布日期】
2005-08-23
【实施日期】
2005-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环保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的安排意见
陇政办发〔2005〕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86号)和市政府办《关于贯彻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陇政办(2005)87号)文件精神,做好舆论宣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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