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进行督查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05]162号
【发布日期】
2005-08-23
【实施日期】
2005-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促进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定于8月下旬组织4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督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各县市区落实《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2005年在全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05]156号)文件的贯彻情况。
1、6月10日,国家六部委召开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