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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工业项目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23
【实施日期】 2005-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工业项目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2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项目用地投资定额标准(试行)和成都市城市工业用地分类及工业项目建筑规划管理暂行技术规定的通知》(成办发(2004)119号)中的《成都市城市工业用地分类及工业项目建筑规划管理暂行技术规定》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成都市工业项目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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