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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处关于2005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23
【实施日期】 2005-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处关于2005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通知


申请2005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
  《2005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 2005年第49号公告)现已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2005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 2005年第49号公告),凡是符合申请条件并属地在北京市区域内的企业,均可在2005年9月1日至9月15日所规定的时间内,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在北京地区的授权机构)提出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等四种农产品进口配额申请。2005年9月15日以后,不再接受企业申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大街南大街丁2号。
  咨询电话: 66415588转0425/0838。
  二、申请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2005年9月1日至9月15日),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层行政事项受理大厅4号窗口提出申请。所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如下:
  1、由申请企业填写的《2005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需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
  2、2004年10月1日前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3、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04年度审计报告和办理2004年税务年检时提交的“2004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登记表”复印件。
  4、企业2002年至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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