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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深化消防安全“两个能力”建设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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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聊政办发〔2005〕77号
【发布日期】 2005-08-23
【实施日期】 2005-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深化消防安全“两个能力”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 市公安局《关于深化消防安全“两个能力”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关于深化消防安全“两个能力”建设的意见
 

 为从根本上规范人员密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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