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和田地区开展无牌无证机动车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现将地区公安局制定的《和田地区开展无牌无证机动车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和田地区关于开展无牌无证机动车集中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牌无证机动车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从根本上遏制由无牌无证机动车和无照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造成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改善全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结合和田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在这次无牌无证机动车集中治理工作中,治理对象主要是无牌无证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