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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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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23
【实施日期】 2005-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    

 

为了充分发挥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监察机关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是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关,肩负着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的重要职责。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能力、打造强势政府的需要;是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保证;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要求;是充分发挥政府内部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勤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10多年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推动行政监察工作不断深化,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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