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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联审会议和窗口单位领导现场办公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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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徐政办发〔2005〕119号
【发布日期】 2005-08-23
【实施日期】 2005-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联审会议和窗口单位领导现场办公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 为进一步提高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水平,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加强行政服务中心与进驻单位间的联系和沟通,市政府决定在行政服务中心实行联审会议和现场办公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审会议制度
  (一)联审项目的范围。
  市政府重点工程、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徐州经济开发区项目;基本建设项目、重大技改项目、外商投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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