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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职员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能否认定为员工放弃权益的复函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穗劳社办函[2005]173号
【发布日期】 2005-08-23
【实施日期】 2005-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职员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能否认定为员工放弃权益的复函
(穗劳社办函[2005]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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