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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闽西南五市区域经济合作行动宣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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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05〕223号
【发布日期】 2005-08-24
【实施日期】 2005-08-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闽西南五市区域经济合作行动宣言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闽西南五市党政领导第九次联席会议通过的《推进闽西南五市区域经济合作行动宣言》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推进闽西南五市区域经济合作行动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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