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的快速上升趋势,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7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4)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艾滋病防治工作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把这一关系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坚决遏制艾滋病快速上升的趋势。同时,各区(市)县、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制订具体防治工作方案,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纳入目标管理。各区(市)县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落实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二、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综合治理 (一)大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认真做好艾滋病防治的行为干预工作。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将建筑工地、城郊结合部等流动人口集中区域以及文化娱乐场所、候车(船、机)室等场所作为大众宣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