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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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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政字〔2005〕46号
【发布日期】 2005-08-24
【实施日期】 2005-08-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冀政(2005)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工作的紧迫感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广大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由于自然条件、天灾人祸等方面的原因,尚有不少特困人口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特别是近几年,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困难群众面临的问题逐渐呈现多元化趋势,在基本生活之外,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困难进一步突出,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力度明显不足,城乡差别进一步加大。因此,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势在必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城乡社会救助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建立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总体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创新模式,完善救助政策,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行为,协调救助行动,逐步构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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