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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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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恩施州政办发〔2005〕33号
【发布日期】 2005-08-24
【实施日期】 2005-08-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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