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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招商引资奖励金申请办法(暂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24
【实施日期】 2005-08-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招商引资奖励金申请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处,华侨投资区管委: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来宾市招商引资奖励金申请办法(暂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来宾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来宾市招商引资奖励金申请办法(暂行)

  根据《来宾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暂行)》和《来宾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来政发[2004]14号),为完善招商引资奖励金申请办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办理引资者备案登记
  引资者填写《来宾市外来资金引资者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二份),凭项目投资者出具的投资引荐委托书(原件)和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招商促进局办理登记备案。
  由市招商促进局负责审核,并在《登记表》意见栏内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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