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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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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穗地税发[2005]211号
【发布日期】 2005-08-24
【实施日期】 2005-08-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
(穗地税发[2005]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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