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穗地税发[2005]211号
【发布日期】 2005-08-24
【实施日期】 2005-08-24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 (穗地税发[2005]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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