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河北省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函[2005]103号
【发布日期】
2005-08-24
【实施日期】
2005-08-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河北省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更有效地防范和化解我省金融风险,保障全省经济和金融稳步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河北省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立河北省金融稳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 郭庚茂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赵世洪 省长助理
董经纬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金融办主任
王景武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行长
李蕴祺 中国银监会河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