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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河北省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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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函[2005]103号
【发布日期】 2005-08-24
【实施日期】 2005-08-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河北省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更有效地防范和化解我省金融风险,保障全省经济和金融稳步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河北省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立河北省金融稳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 郭庚茂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赵世洪 省长助理
  董经纬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金融办主任
  王景武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行长
  李蕴祺 中国银监会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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