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度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2005年度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4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2004)78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度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通知》(焦政(2005)3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置对象 2004年冬季退出现役的城镇退役士兵;服现役期满10年以上2005年4月转业士官;调整精简单位服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