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更名我市城区部分街、路、巷名称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许办事处,市直各委、局、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市各单位 :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经市地名办拟议地名委员会讨论, 8月5日市政 府第11次常务会议决定,命名和更名我市城区部分街、路、巷地名。这些名称从发文之日起开始使用。公安、工商、城建等有关部门要按此名称重新核实规范变更门牌、户籍、营业执照、城市标识、宣传广告等相关工作。民政部门要监督执行。 一、延伸的街、路有5条,分别为: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