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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技术开发为主的省属科研机构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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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05]33号
【发布日期】
2005-08-25
【实施日期】
2005-08-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技术开发为主的省属科研机构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5]33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委等部门制定的〈关于以技术开发为主的省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1999)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支持推动科研体制改革,经省政府同意,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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