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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项目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25
【实施日期】 2005-08-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项目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直属机构:
  近期,市消防部门在对全市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项目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致使部分在建工程存在着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一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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