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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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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办[2005]121号
【发布日期】 2005-08-25
【实施日期】 2005-08-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第94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淮南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淮南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的一项战略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通知》和《商务部关于核准安徽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市、区)的复函》精神,加快我市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和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确保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降低农村商品流通成本,提高农村商品流通质量,保障农民放心消费、方便消费,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农家店”建设与农村实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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