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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承办2005 中国·黑龙江省木业合作交流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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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牡政办综〔2005〕29号
【发布日期】 2005-08-25
【实施日期】 2005-08-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承办2005 中国·黑龙江省木业合作交流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综〔2005〕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承办 2005 中国 · 黑龙江省 木业合作交流洽谈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牡丹江市承办 2005 中国 · 黑龙江省木业合作交流洽谈会工作方案
 

  省政府定于 2005年9月27日至29日在我市举办2005中国·黑龙江省木业合作交流洽谈会(以下简称木洽会)。为做好木洽会承办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 9 届 100 次常委会议关于 “ 研究限制原木出省,鼓励省内加工政策、节约木材资源,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就业机会,增加地方收入 ” 的精神,以举办 木洽会为契机, 扩大对外宣传,充分展示我市木材资源优势和区位经济特色,广泛开展招商引资,积极推进合资合作,努力做好木材产业的文章 ,为区域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任务目标
  这次木洽会是省里围绕木业主题组织的经贸洽谈会,专业性强,要求很高。我市作为承办单位,任务主要有五项:一是承办工作。根据省里要求,按照国际化、现代化、商业化的标准,做好会务、接待、考察和展示等筹备工作;二是木业规划。沿 301国道做好木材产业近期、中期和远期发展规划和各园区的发展规划,集中推出100个木业项目;三是客商邀请。要邀请100户国内外木材加工企业参会,开展对接洽谈;四是扩大宣传。集中宣传我市投资环境、资源优势等,提高牡丹江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五是合资合作。力争促成10个招商项目上会签约,招商签约额争取达到3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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