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邮政局等部门关于做好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枣政办发〔2005〕67号
【发布日期】 2005-08-25
【实施日期】 2005-08-25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邮政局等部门关于做好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市邮政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关于做好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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