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县道二级公路国债资金农村公路续建项目建设效能监察方案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县道二级公路国债资金农村公路续建项目建设效能监察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新乡市县道二级公路国债资金农村公路续建项目建设效能监察方案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县道二级公路、国债资金农村公路续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05)120号)的要求,为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