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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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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漯政办〔2005〕73号
【发布日期】 2005-08-25
【实施日期】 2005-08-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发(2003)2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政办(2005)59号)精神,科学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护生态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危害所造成的灾害,正在成为我市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主要表现在:一是林业有害生物年均发生面积居高不下。近年来,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年均发生面积10万亩,造成经济损失超过6000万元,防治任务繁重。二是危害生林业有害生物种类不断增多。与1980年第一次林业病虫害普查结果相比,以杨扇舟蛾、杨小舟蛾、金龟子为主的新增食叶害虫,以天牛为主的杨树蛀干害虫和以杨黑斑病为主的新增病害不断增加,扩散、蔓延势头不减,对全市70余万亩森林资源和城郊围城林重点工程构成严重威胁。以杨白潜叶蛾、杨直角叶峰、杨树溃疡病、杨树草履蚧为主的次要病虫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种类不断增加,危害严重程度加剧,全市城乡森林资源健康成长构成了巨大威胁。林业有害生物严重发生危害的形势,迫切要求我们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三是外来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传入我市的机会不断增加,危害加剧。加拿大一枝黄花、红脂大小 已在我省的部分地市和周边省份出现,对我市林业生态安全构成了威协。有效防范林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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