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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成品油零售单位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穗国税函[2005]196号
【发布日期】 2005-08-25
【实施日期】 2005-08-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成品油零售单位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穗国税函[2005]196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成品油零售单位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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