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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关于九江学院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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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发改收费字[2005]973号
【发布日期】 2005-08-26
【实施日期】 2005-08-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九江学院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九江学院:
  你院关于《要求增加九江学院收费标准的请示》和《关于九江学院住宿费问题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教委等部门关于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发[2000]49号)和《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计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江西省高校学生宿舍住宿收费管理的通知》(赣教计字[2002]146号)的有关规定,考虑到你校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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