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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等八部门《四川省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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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05]181号
【发布日期】
2005-08-26
【实施日期】
2005-08-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等八部门《四川省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测绘局、省委宣传部、省外事办、省教育厅、省商务厅、成都海关、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等八部门《四川省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四川省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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