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自然灾害救灾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关于自然灾害救灾工作办法》(试行)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自然灾害救灾工作办法(试行) 凉山州是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具有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灾害损失重的特点。近年来,自然灾害已成为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救灾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经济性、社会性、突发性,及时、高效地做好救灾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