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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邮政局关于十堰邮政系统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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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十政办发[2005]101号
【发布日期】 2005-08-26
【实施日期】 2005-08-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十堰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邮政局关于十堰邮政系统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市邮政局《关于十堰邮政系统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十堰邮政系统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邮政部门发挥自身优势,立足服务"三农",积极拓展以农资、日用品为主的农村商品连锁配送业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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