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区特困户住房租金补贴暂行办法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政府令第25号
【发布日期】
2005-08-26
【实施日期】
2005-08-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区特困户住房租金补贴暂行办法
政府令第25号
《平湖市市区特困户住房租金补贴暂行办法》已经市十二届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马邦伟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平湖市市区特困户住房租金补贴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我市廉租住房政策,解决市区特困户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