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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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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26
【实施日期】 2005-08-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业集团(公司)、市属国有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九江市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九江市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为了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核实资产质量,并为做好国有资产经营业绩考核、绩效评价奠定基础,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创造条件,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从二00五年九月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一、清产核资工作目的
  全面摸清我市国有资产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国有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创造条件;配合企业改制;全面清查核实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根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促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做好国有资产经营业绩考核、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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