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察)局,各有关培训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上海市实施<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上海市实施《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若干意见 为加强本市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意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实施意见所称安全生产培训,是指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教师以及其他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