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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曾培炎副总理在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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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发〔2005〕23号
【发布日期】 2005-08-26
【实施日期】 2005-08-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曾培炎副总理在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
(辽政发〔2005〕2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曾培炎副总理在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学习贯彻。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
 
曾培炎副总理在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5年8月11日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进入新世纪,中央作出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重大战略决策。国务院把辽宁阜新确定为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的试点。最近,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对阜新海州煤矿有关问题作出了重要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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